关于启动我市2021年度会计高级职称(正高、副高)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和《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0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启动评审工作,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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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