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退费工作已于2022年7月11日截止。我区退费工作由各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并于2022年8月25日前完成退费工作。请在财政部网站申请退费成功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退费信息,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
附:自治区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