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缴费群体签约扣款时间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辽宁省2023年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缴费群体签约扣款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月份签约扣款时间
险种 | 签约扣款时间 |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 1月6日-1月10日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1月9日-1月13日 |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 | 1月11日-1月15日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1月13日-1月17日 |
二、2023年2月-12月份签约扣款时间
险种 | 签约扣款时间 |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 每月15日-19日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每月17日-21日 |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 | 每月21日-25日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每月23日-26日 |
三、签约扣款范围
签约扣款范围为全省(除大连市)范围内参保且存在有效《社会保险费个人委托扣费协议》(以下简称“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
四、其他事项
(一)部分地市的部分险种无签约扣款业务,参与签约扣款的具体险种以各市税务机关公告为准。若各市后续签约扣款时间有所调整,各市级税务机关将通过相关渠道发布通知,请广大缴费人注意关注。
(二)请广大缴费人确保签约扣款期间银行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
(三)请缴费人及时关注签约扣款结果。若出现签约扣款失败的情况,可通过银行前台或税务大厅核实扣款协议信息(若协议信息有误,在修改完善协议后,可参加下次及以后签约扣款)。若签约扣款失败或缴费人本属期不需要进行签约扣款,可直接通过“辽宁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辽事通APP、各委托代征银行前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申报缴纳费款。
(四)若缴费人在缴纳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保险时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可能为参保登记信息失效,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联系经办机构重新推送参保登记信息到税务部门。
(五)自2022年1月1日后系统不再支持签订多个险种的多个扣款协议,若缴费人新签某险种扣款协议或进行扣款协议变更业务,其原有的所有扣款协议将被置为无效。
(六)签约扣款期间缴费人通过“辽宁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缴费可能会提示“不存在待缴费信息”,该情况是由于签约扣款流程未结束,缴费人为锁定状态导致,待签约扣款流程结束后便可恢复正常。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