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咸宁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生: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参加2024年5月咸宁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市直”在咸宁市财政局领取,选择各“县市”(含咸安区)在各报名点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二、领证要求
成绩合格考生须登录“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才能领取证书。考生本人领取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上述证件复印件。
三、领证时间
从2024年10月14日开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领证地点及咨询电话
咸宁市直:咸宁市财政局大楼十二楼1213室(咸宁大道45号),咨询电话:0715-8273617;
咸安区:咸宁市民之家3楼A区财政窗口(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咨询电话:0715-8330471;
嘉鱼县:嘉鱼县会计局(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财政局5楼6503室),咨询电话:0715-6354363;
赤壁市:赤壁市会计局(赤壁市财政局8楼805室),咨询电话:0715-5330911;
通城县:通城县财政局(隽水镇九宫路5号二楼会计股),咨询电话:0715-4069833;
崇阳县:崇阳县会计局(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6号),咨询电话:0715—3395810;
通山县:通山县财政局(通山县财政局8楼803室会计和法规监督股),咨询电话:0715-2386091。
咸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