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的账务处理
时间:2011-12-05 10:23 来源:
为了核算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等业务,企业年金基金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应当设置“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年金基金”科目核算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来源和运用,应按个人账户结余、企业账户结余、净收益、个人账户转入、个人账户转出,以及支付受益人待遇等设置相应明细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净值。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主要有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资金账户包括银行存款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等,其中银行存款账户又包括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证券账户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账户等。 收到企业及职工个人缴费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结余”、“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结余”科目。 【例】20×7年1月5日,某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350万元,其中企业缴费200元、职工个人缴费150万元,存入企业年金账户,实收金额与提供的缴费总额账单核对无误。按该企业年金计划约定,企业缴费200万元中,归属个人账户金额为110万元,另90万元的权益归属条件尚未实现。该企业年金基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00000 贷: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结余(个人缴费) 1500000 ——个人账户结余(企业缴费) 1100000 ——企业账户结余(企业缴费) 900000 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后,如需账户管理人核对后确认,可先通过“其他应付款——企业年金基金供款”科目核算,确认后再转入“企业年金基金”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