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支出能不能税前列支
时间:2011-12-08 11:45 来源:
【问】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能不能税前列支?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据此,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