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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工资费用误记成本对象如何处理

  【问题】

  2008年的产品,甲应负担的工资20万元,误入产品乙的成本,应如何调整?

  【解答】

  如果甲、乙产品未售,通过借记“库存商品——甲产品20”,贷记“库存商品——乙产品20”进行调整即可;如果已售出,均已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帐务处理;如果是部分售出,则需要根据两种产品未售比例等具体资料,进行库存成本和已售成本的调整。

  同理,全部未售或全部已售均不影响纳税处理;部分售出才有可能会影响到纳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