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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劳务支出和工资薪金支出

  什么是劳务支出

  劳务支出即劳务报酬支出,是指除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外,纳税人支付给为其提供各种劳务和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手续费、管理费、介绍费、佣金、劳务费等支出。

  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支出,不能通过工资方式列支,应当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劳务费的账务处理

  (1)劳务费不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按照劳务的内容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中。也就是说劳务费为那个项目服务的,

  就要记入哪个项目的成本费用中。如,企业自建厂房发生的劳务费支出分录:

  借:在建工程——人工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什么是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除上述情况外,以企业年金基金为职工缴存的补充养老保险,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如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均属职工薪酬的范畴。会计准则上职工薪酬范围较广,凡企业给职工各种形式的支付均视为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支出的会计核算

  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或工资、薪金支出确认为负债,即“应付职工薪酬”,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归集,没有直接受益对象的,计入期间费用。

  (1)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或工资、薪金支出,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或工资、薪金支出,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除上述(1)和(2)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或工资、薪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某工厂2010年4月共发生职工工资500万元,其中管理人员工资10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125万元,工程施工人员工资60万元,其余为一线工人工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工资         215

    管理费用——工资         100

    销售费用——工资         125

    在建工程——工资          6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

   贷:银行存款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