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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易货现象透视

  一、企业易货交易的由来与发展

  金融危机正席卷全球,它所带来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出口受阻、销量下降、库存增加、资金短缺、银行信贷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易货”为企业走出上述困境带来了希望,或许是企业平安“过冬”的选择。

  所谓“易货”就是企业将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交换,换同原本用现金购买的原材料及消费品等。易货交易可以追溯到人类最早的生产生活活动,如:1袋米换2只羊。早期的易货交易就是一种物物交换,它不需要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这种交易方式由于受时间、空间和需求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限制,历史上曾经一度萎缩。但易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完全退出过历史舞台,并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而演进。进入21世纪,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现代易货交易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技术基础和应用条件,电子商务与易货交易的结合成为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企业的典范。现代易货交易就是基于因特网这一交易平台,拥有广泛种类商品的卖方和买方利用易货额度(而不仅是现金)及易货交易软件等方式,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企业与企业(或消费者)之间商品或服务的自由交换,通过网络以及易货经纪人的撮合,使易货交易不再局限于“一对一”的传统交易方式,可实现多边的甚至是网络化的自由交易,弥补了传统易货交易方式匹配成功率低的缺陷。

  据统计,美国500强企业中一半左右部设立专门的易货部,全美国已有400多家专业易货公司,并有50多家颇具规模的网上易货服务公司。国际易货协会(IRTA)创建于1979年,目的是培育和发展全世界商务易货业的共同利益并完善交易实务中的规则与标准。2007年,IRTA的会员企业运用易货方式,使全球40万家企业可以交易和使用多余的生产能力和沉淀资产,将原本可能损失或浪费掉的资源转换成近100亿美元的收入。中国的易货市场目前大部分仍为个人易货,企业易货还处于发展阶段。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易货开始为更多的中国企业所关注。

  二、企业易货的模式

  企业可以根据其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自行发布信息进行易货交易,也可以借助易货服务公司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推广促成易货交易。与借助易货服务公司方式相比,企业自行易货的成功率低,但不需要支付手续费。目前,为企业提供易货服务的公司主要有三种模式:

  模式1:以易货代理为主要运行模式

  在易货代理模式下,易货服务公司接受外部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完成易货交易,收取手续费。易货代理可分为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两种方式。全权代理方式下,易货服务公司需要保证能够实现委托企业的易货要求。一般代理方式下,只有在帮助企业成功易货后,易货服务公司才根据交易额收费。全权代理方式与一般代理方式相比,易货服务公司虽然收费较高,但在易货代理失败时面临较高风险。

  模式2:为企业易货提供信息平台

  如国际易货网(www.gjyhw.com),主要是扮演中间人的角色,推行的交易方式是“一对一”,即网站只提供信息平台,易货供需双方私下联系自行商定交易细节,没有第三方干预。网站不介入后期的交易过程,也不按易货交易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只收取会员费。会员费是国际易货网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站的利润微薄,但风险较低且简单方便。

  模式3:以易货额度为主要运行模式

  企业将库存商品(或服务)经评估后质押给易货服务公司,可获取一定数额的易货额度,企业再以易货额度采购自己所需要的货品。如易巴特网站的交易方式是“一对多”,从易货额度中收取佣金。易巴特利用易货额度为会员提供易货交易结算服务,这种结算和其他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有所小同,除了实现现金的在线支付,还有交易安全监控等功能,是一种更高级的结算服务体系。“一对多”模式相对复杂,涉及企业较多,易货网站利润大但风险高。

  三、企业易货的益处

  (一)通过易货交易方式实现变相融资

  随着金融风暴席卷全球,银行放贷意愿下降,企业融资成本增加,甚至出现融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不需涉及现金的以货易货做法逐渐为许多企业所采用。借助易货服务公司还可以将企业的商品或设备进行抵押换取易货额度,从而用易货额度换取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二)降低了销售费用与采购成本

  企业产品销售通常要经过批发、零售等环节,环节越多,销售费用越高。易货可大大减少中间环节。假设一般企业产品销售费用率为20%,易货仅为5%~7%,可节省至少13%的销售费用,同时通过易货可直接将公司需要的产品易回,节约了采购成本。

  (三)易货交易很少产生应收账款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间拖欠款项增加。但企业易货很少产生新的债务关系,从2008年第4季度开始,易货交易方式在机床工具企业间悄然流行。某工具企业2009年底采用易货方式有效化解了700多万元的债务,用自身的工具产品与其他企业交换,换人生产原材料及消费用品,如企业过冬取暖用的煤炭和更新通勤车辆等。

  (四)充分利用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能力

  公司进行易货交易,可以减少某些时期或时段生产或服务能力的浪费,改善其经营绩效。某些广告媒体有很多闲置的版面或时段,而有些企业积压了很多食品、服装、家电等产品,却无资金做广告。双方进行易货,便能各得其所。

  (五)盘活库存以减少企业不良资产积压

  商品不仅占用企业仓库,还要支付保管费用,且积压商品一般随时间推移而贬值。例如,国内某洗涤化妆品企业一批200万元的洗涤化妆品存货要迅速清理,但只能收回20多万元。面对可能的巨额亏损,企业想尽办法。最后,通过易货服务公司的安排,该企业以批发价格将全部存货易出,换回等值的媒体广告时段和版面。随后该企业利用媒体大力宣传自己的新产品,促进了销售额的大幅增长。易货交易使企业库存商品“再生”,节省了广告投入,企业经营也步入良性循环。

  (六)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出口难题

  当前国际市场竞争加剧,企业出口面临严峻考验,易货可以在不使用外汇的前提下进口必要的原材料与设备。据报道,上海传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玩具生产厂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玩具出口订单大幅下降,该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来在2008年底,传世艺术公司与法国经销商拉维利尔玩具公司达成易货交易,成功地以价值1000万元的挤压羽西娃娃,兑换了布料和PVC(聚氯乙烯)等生产原料。如果这批原料直接从国外进口大概需要200万美元(约人民币1300万元),大大节约了采购成本。

  (七)建立新的业务关系除了原有的贸易伙伴外,参与易货交换可扩大公司的销售网络,开发新的合作关系,从而给企业发展带来机会。

  四、企业如何进行易货交易

  (一)确定易货的目标并进行决策分析

  企业易货时应考虑:是否需要进行易货贸易?易货贸易的目标是什么?是否部分采用自行易货方式?易货贸易方式的比例有多大?由此,企业可建立年度或月度绝对数指标(如人均易货销售收入、易货销售收入总额、易货销售利润总额)或相对数指标(如易货销售收入/全部销售收入、易货销售收入/非易货销售收入、自行易货销售收入/全部易货销售收入、易货销售利润/全部销售收入利润)等衡量易货的进展。

  (二)整合企业内部的营销和供应机构职能

  易货同时涉及企业的营销和供应职能,因此组织机构的设置应服从易货获利的需要。小型企业的营销和供应机构沟通一般相对容易,可不必设立专职的易货部。生产复杂、采购材料种类繁多的大中型企业通常要考虑到经济批量采购而集中供应,加之营销和供应机构分工较细,信息沟通可能不畅,达成易货交易在企业内部协调的工作量可能较大,会增加管理成本,降低易货交易的收益。因此,大中型企业如果易货业务最大,可以设立独立的易货部,将本企业的商品以内部价格销售给易货部,易货部同时行使部分采购职能。

  (三)制定易货交易的奖惩措施

  对于易货交易方式,企业应对业务人员大力鼓励,可以实施比一般销售方式更高的奖励标准,并纳入对营销人员的考评体系中,构建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新机制。

  (四)合理利用网络

  1、交换友情链接下文简要说明企业如何在某易货网推广自身的产品。申请成为易货网会员后,企业可以与其他会员交换友情链接,由此可以形成一个网络,能增进彼此的影响力。要尽量选择不生产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会员,这样可避免竞争,还可能很好地相互促进。

  2、联合促销单纯的友情链接,只是摆在企业产品展示首页,作用相对有限。但如果易货网几个会员进行合作,搞联合促销效果可能大不一样。要尽可能寻找产品互补性质的企业会员,例如,摄影书籍专卖店和数码相机专卖店合作,在彼此的网页上推荐对方的产品。

  3、参加会员活动易货网可能会举办一些会员沙龙活动,要留意最新动态如征文、义卖等,企业可以赞助奖品或者捐赠。这与厂商赞助体育赛事效果类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4、关注易货网论坛信息论坛里暗藏着许多潜在买家,所以千万不要忽略。定期将企业产品的最新政策及时通知给公众。同时,高度重视外界对本企业的评价,及时澄清误会,消除不良评价的负面影响。

  (五)积极寻找潜在的买家

  企业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很多时候要用心去发现易货商机。应充分了解自己经营的特点,然后去研究哪些领域有可能的购买者。目前的易货贸易显示了明显的行业特征:广告媒体、食品饮料烟酒、旅游住宿餐饮、礼品工艺玩具等行业,位居易货“主动方”的前四位。这些企业最想“易人”,也就是最受青睐的产品则是:汽车、摩托车、办公家具、IT数码产品、服装皮革等。欲易货的企业应积极关注其他企业发布的求购产品列表,看是否正在求购本企业正在出售的产品。同时,易货不能局限于“双方”,还可以研究“三方易货”或“多方易货”的可能性。图1中,A为煤矿、B为钢铁厂、C为钢管厂,在易货商的协助下,实现了“三方易货”。当然,实现“多方易货”的难度较大,但至少可以开拓一下思路。

  五、企业易货交易应注意的问题

  (一)易货服务公司的选择问题

  易货服务公司是交易的润滑剂,特别是在商品供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尤其需要易货服务公司穿针引线,帮助企业完成易货交易。但交易覆盖面太小不足以使参与企业获较多的交易机会,往往出现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难以易出,企业自身所需的产品易入困难。因此,企业最好还是选择较有影响力的客户量大、信誉高的、跨区域的易货服务公司,且不能过于计较手续费,重要的是易货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能满足企业需求。

  (二)企业易出商品或服务的定价问题

  企业易出商品或服务的定价要合理,要根据易出商品的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畅销或滞销)、竞争对手、替代商品和购买力等因素,采取富有弹性的、多样化的价格策略,适当地让利,但要避免扰乱当前的商品价格体系,尽可能减少对原有商品营销渠道的负面影响。

  (三)交易对象的信用问题

  信用缺失是我国构成易货贸易发展的一大“软肋”,易货方式的一大风险就是已交付货物的一方可能收不到另一方应交付的货物或者货物的数量(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如果易货主要是为了化解“三角债”,再产生新的债务纠纷更是得不偿失。由于目前无专门的易货监管机构,企业在易货过程中出现问题往往投诉困难。企业易货经营中,会接触许多不同的客户,应对厂家的信誉和易入产品的质量进行调查,分析信用风险,然后评估是否可以易货,从而准确及时把握商机。为避免易人商品的数量或质量出现问题,还可以通过支付宝等方式提供担保增加易货交易的安全性。

  (四)会计账务处理问题

  易货交易的会计账务处理主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其中,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现行会计准则给出了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的参考比例。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2)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此外,某些企业将易货业务放在账外,有些企业则放在往来账上,致使应作销售或购进的货物或服务未能及时作相应账务处理。由此,造成企业的债权债务不符、资产不实、利润失真,使一些违法乱纪者得以钻空子,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也需关注企业易货业务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范。

  (五)易货中的纳税问题

  税法规定,易货贸易视为销售,须按规定纳税,否则按偷税论处。对于一般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符合公允价值计价,则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基本一致;如果采用账面价值计价,应以税法规定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调整。有些企业将以货易货当成债权或债务的减少,认为不需要进行有关增值税账务处理。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以货易货并非退货,而是一种特殊的购销活动,是等价物的相互结算,货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同时,易货合同应看成既购又销两份合同,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照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数计算应缴纳印花税并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合并计算应缴纳印花税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