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轿车的维修费和汽油费能否扣除
时间:2012-01-15 11:51 来源:
【问题】 我公司购进一辆小轿车自用,小轿车使用期间发生的维修费和汽油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小轿车发生的维修费和汽油费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小轿车属于自用消费品,使用期间发生的维修费和汽油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