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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探析字数:3632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股权投资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因为,股权投资回收金额不确定、到期日不固定,不宜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理。显然,股权投资也不能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简称为其他投资)。”

  一、股权投资适用会计科目

  当对被投资方的持股比例达到20%(含20%)以上时,投资方能够控制(>50%)、共同控制(50%)被投资方或对其产生重大影响(20%≤持股比例<50%),投资方一般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权利,会选择长期持有,故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当对被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小于20%时,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当所投资股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因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投资方持股目的显然不是为了伺机出售,目的一般在于长期持有;第二种情况,当所投资股票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由于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投资者一般不会坚定地选择长期持有(目的是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实现企业合并除外),对于这种股权投资的处理,应根据企业的持股意图,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处理。综上所述,股权投资适用的会计科目,如表1所示:

  二、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例1]甲公司于2007年1月3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200万元,取得乙公司15%股份,发生相关手续费0.5万元。2007年底,乙公司宣告分发现金股利60万元,该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250万元。

  (1)若甲公司投资意图是短期赢利,应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手续费计入当期损益。

  2007年1月3日投资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000000

    投资收益              5000

   贷:银行存款             2005000

  2007年底,乙公司宣告分发现金股利60万元

  借:应收股利      (600000×15%) 90000

   贷:投资收益              90000

  2007年底,所购买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250万元,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0

  假设2008年1月1日,将该股票出售,收到价款26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6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2)若甲公司有出售意图但期限不确定或投资意图不是很明确,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手续费计入资产成本。

  2007年1月3日投资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5000

   贷:银行存款             2005000

  2007年底,乙公司宣告分发现金股利60万元

  借:应收股利      (600000×15%) 90000

   贷:投资收益              90000

  2007年底,所购买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25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目的是为了避免因证券市场的波动引起利润的波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95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95000

  假设2008年1月1日,将该股票出售,收到价款26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6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95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5000

             ——公允价值变动  495000

     投资收益              595000

  (3)若甲公司投资意图是最终将乙公司合并,购买15%股份是分期交易合并的第一步,则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处理,按成本法核算,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假设该合并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07年1月3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2005000

   贷:银行存款              2005000

  2007年底,乙公司宣告分发现金股利60万元,假设该股利是被投资单位接受甲公司投资前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甲公司对分派的股利不能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清算性股利)。

  借:应收股利       (600000×15%) 9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90000

  三、股权投资重分类会计处理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为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对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也为了持续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应按目前持股情况,根据前表所列,对股权投资重新分类。对于重分类的会计处理,由于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持有时间较短,涉及重分类的可能性相对要小,在此不作讨论。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

  【例1】中的第二种情况,是将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假设到了2008年1月1日,并未处置该资产,而是再投资250Er元,进一步取得乙公司20%的股份,持股比例达到了35%,对乙公司已能产生重大影响,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权益法核算。会计处理分两步:

  对第二次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250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0

  假设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按规定,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将第一次投资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结转。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25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5000

             ——公允价值变动     495000

  另外,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资本公积495000元,仍保留直至该投资被处置时转出,计人当期损益。

  (2)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例2】甲公司于2007年1月3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4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股份,准备长期持有,发生手续费1万元,2007年乙公司赢利10万元。取得该股票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采用权益法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1月3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4010000

   贷:银行存款                 4010000

  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90万元(1300×30%),按规定,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007年乙公司赢利10万元,甲公司2007年应确认投资收益3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3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30%) 30000

  若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出售50%,获得200万元,持股比例减至15%。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投资收益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2005000

           ——乙公司(损益调整)      15000

  假设减持后,剩余股权持有意图不是很明确。应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剩余股权,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账面价值结转。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20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