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及汇算清缴前后销售退回账务处理
时间:2012-02-10 12:06 来源: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销售退回”,则专指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前已作销售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或以后年度发生的销售退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则专指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这一期间发生或发现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调整账表的事项。 一、年报未报出、汇算清缴前发生的销售退回 (一)相关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文件)规定:如果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于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29号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售出资产的收入,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退回,应按规定程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回已确认的销项税额;否则,已确认的销项税额不得冲回。 (二)调整账务 由于纳税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的截止日为年报资产负债表日,这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已不能在账上反映。因此按规定应调整报告年度下~年即新年度的账务: 1.确认退货(假定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按规定程序开具,下同):(1)冲回销售:按应冲减销售收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按应冲回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退款项,贷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2)冲回已转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调整所得税和法定盈余公积:(1)调减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2)调减已提盈余公积,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面余额,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以上调整分录,都是以假定冲回的销售收入高于冲回的销售成本即冲回的均为销售利润为前提的,如果情况相反,冲回的为销售亏损,则调整所得税、调整盈余公积和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也应随之相反。以下调整财务报表及其他情况下销售退回,都以这一假定为前提。 (三)调整报告年度年报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 单独调整资产负债表时,凡涉及损益项目的,均记人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1)冲减销售收入,僦己‘味分配利润”、“应税费”项目,贷记“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项目(2)冲减销售成本,借记“存货”项目,贷记“未分配利润”项目;(3)调减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项目,贷记“未分配利润”项目;(4)冲回已提法定盈余公积,借记盈余公积”项目,贷记“未分配利润”项目。 (四)调整报告年度年报利润表“本期金额” 单独调整利润表时,凡涉及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下同)项目的,均记入“净利润”项目,此时“净利润”项目的借方发生额表示减少,贷方发生额表不士曾加:(1)冲减销售收入,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净利润”项目;(2)冲减销售成本,借记“净利润”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3)冲回所得税,借记“净利润”项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项目。 (五)账表调整的程序 1.账务调整,只需将调账分录与调账当期的日常分录一道,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即可。 2报表调整:(1)简易调整法,又称硬调法,即按照调表分录,甚至不编调表分录,就直接在原报表项目上划改,再重新结出相关合计、总计,最后试算平衡,重抄新表。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下简称《讲解》)中的例题,调表时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2)试算平衡表法,又称工作底稿法,是在工作底稿上进行调整。工作底稿正表横向设“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分录(借方、贷方)”和“调整后金额”几栏,纵向则是被调整报表的具体项目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调整报表时使用的则是这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