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什么情形可免征收营业税
时间:2012-03-03 10:20 来源:
【问题】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形下可暂免征收营业税? 【解答】 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