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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号换汇成本超过合理上限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题】

  我公司是宁波市一家外贸企业,系统提示“关联号换汇成本超过合理上限”,退税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解答】

  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甬国税函[2006]324号)第二条之规定,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00版审核中出现的有关换汇成本的疑点,要求企业只对其中“关联号换汇成本超过合理上限”的疑点进行举证。从2007年1月1日起,要求出口企业对该疑点举证的同时提供该笔出口货物的购货合同和外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