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网
首页 >会计实务操作

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要求其清偿

  【问】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如何要求其清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企业求偿,而不应当直接要求以合伙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