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要求其清偿 时间:2012-05-12 11:28 来源: 【问】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如何要求其清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企业求偿,而不应当直接要求以合伙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