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分录处理
时间:2014-11-27 10: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导读】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长期借款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归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例】 某企业为建造一幢厂房,于20x9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2年的长期专门借款1 5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借款利率按市场利率确定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x9年初,该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共计9 000 000元,2x10年初,由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费用600 000元。该厂房于2x10年8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 该企业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长期借款——xx银行——本金 1 500 000 (2) 20x9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900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3) 20x9年12月31日,计算20x9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费用时 借款利息 = 1 500 000×9% = 135 000(元)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135 000 贷:应付利息——xx银行 135 000 (4) 20x9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xx银行 135 000 贷:银行存款 135 000 (5) 2x10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6) 2x10年8月31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该期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 (1 500 000×9%÷12)×8 = 90 000(元)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90 000 贷:应付利息——xx银行 9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