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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下合并报表的编制

 2006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新准则”),没有明确指出交叉持股的处理方法,有的研究表明新准则只是简单地规定将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采用通常所说的交互分配法(传统法)进行抵销,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法。2012年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采用交互分配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征求意见稿较之新准则对交叉持股的分类有了比较明确的选择方法,但是仍旧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南。

  一、库藏股法与传统法的会计处理比较

  合并资产负债表实质上修正的是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来调整子公司的净资产;合并利润表实质是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形成结果,即按子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费用项目代替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母公司理论中少数股东权益仅仅是合并财务报表的一个补充。

  库藏股法源于母公司理论,母公司不承认子公司的投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母公司的库藏股,同时子公司不参与母公司的利润分配,并将母公司分配给子公司的股利也要抵销。传统法源于实体理论,此方法将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份视为推定赎回,在母公司的账上直接调整“所有者权益”项目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因此,传统法反映的是抵销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后的“所有者权益”。

  1. 库藏股法下的会计处理。

  例:甲公司2008年1月1日以108万元购买乙公司90%的股权,当时乙公司的股本80万元,未分配利润40万元;乙公司于同日以28万元购买甲公司10%的股权,当时甲公司的股本200万元,未分配利润80万元。2005年度两家公司的营业利润(不含投资收益)和支付的股利见下表(单位:元):

  (1)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股利分配:借:应收股利12 000(120 000×10%);贷:投资收益12 000。

  由于乙公司占甲公司股权的10%,因此用成本法来处理乙公司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对净利润做任何分配。

  (2)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股利:借:银行存款72 000(80 000×9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72 000。

  (3)甲公司对乙公司净利润的份额进行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154 800[(160 000+12 000) ×90%];贷:投资收益154 800。

  (4)由于不承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故进行消除处理:借:投资收益12 000;贷:股利收益12 000。

  甲公司编制合并抵销分录:

  (5)抵销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及收到的股利:借:投资收益142 800,股利收益12 000,少数股东权益8 000;贷:股利80 000,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82 800。

  (6)抵销期初乙公司的净资产和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借:股本400 000,未分配利润8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1 080 000,少数股东权益120 000[(400 000+800 000)×10%]。

  (7)确认库藏股并抵销乙公司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借:库藏股28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投资280 000。

  (8)确认本期的少数股东权益:借:少数股东损益17 200(172 000×10%);贷:少数股东权益17 200

  2. 传统法下的会计处理。在复杂交叉持股情况下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会出现循环确认问题,就像“企图在布满镜子的房间里找到最终的反射”,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常勋教授提出了用传统法处理实际权益。传统分配法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同等对待,因此它们的净收益的计算较之库藏股法有所不同。传统法假设母公司的净收益等于自身的净收益加上其在子公司的所占份额的投资收益,子公司的净收益相当于自身的净收益加上其在母公司所占份额的投资收益,因此应该使用方程组的形式求出母子公司的实际净收益。沿用上例数据计算方式如下:

  P*=P+S*×90%

  S*=S+P*×10%

  P*=240 000+S*×90%=240 000+(160 000+P*×10%)

  得出:p*=421 980,S*=202 198

  其中P*代表甲公司实际净收益,P代表甲公司自身净收益,S*代表乙公司实际净收益,S代表乙公司自身净收益。

  (1)登记甲公司来自乙公司的净收益的所占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139 780.2(202 198×90%-421 980×10%);贷:投资收益139 780.2。

  (2)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现金股利:借:银行存款72 000(80 000×9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72 000。

  (3)甲公司在被乙公司收购10%的股权时,会做如下分录:借:股本200 000(2 000 000×10%),未分配利润 80 000(800 000×10%);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投资280 000。

  此分录在库藏股法下是不存在的,这也是两种方法最大的差异之一。

  (4)消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股利分配,同时调整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12 000(12 000×10%);贷:股利12 000。

  甲公司编制抵销分录:

  (5)抵销相互持股部分的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28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投资280 000。

  (6)抵销本期的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及获得乙公司发放的股利:借:投资收益139 780 ,股利收益12 000,少数股东权益8 000(80 000×10%);贷:股利80 000,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79 780。

  (7)抵销期初乙公司的净资产和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借:股本400 000,未分配利润8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1 080 000,少数股东权益120 000。

  (8)确认本期的少数股东权益:借:少数股东损益219.8(202 198×10%) ;贷:少数股东权益219.8。

  二、库藏股法与传统法的评析

  1.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两者的不同。库藏股法下不承认子公司对甲公司的投资,只是将子公司的投资作为库藏股以成本抵减母公司的股本,在这种方法下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仅仅是子公司自身净利润的份额;而传统法下,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同等对待,并以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成本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时子公司的利润包括自身的净利润以及来自母公司的净利润的份额,这种计算方法增加了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3 020元(20 220-17 200),因此说传统法依据的实体理论是有道理的。 同样母公司的数额会相应减少。

  2. 根据依据的理论分析两者的经济实质。库藏股法依据母公司理论,传统法依据实体理论。库藏股法的处理将母子公司作为同一个经济实体看待,当子公司购买母公司的股权相当于母公司自己回购自身的股票,当子公司对外出售对母公司的股权时,相当于母公司自身的销售行为,这既反映了编制合并报表的必要性,又体现了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传统法比较强调母子公司的法律实体,采用的是中止经济基础,这样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行为就必须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对待,将部分利润转移到了少数股东的方面,不符合经济实质。

  三、结论

  目前很多国家采用库藏股法,这种方法会计处理比较简单,符合一个经济实体的实质,但是计算的数据不够精确,因此在规模比较小的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盈利有限,采用库藏股法也是合理的。还有就是在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时候,母公司将子公司持有其股份作为库藏股是完全合理的,这样不仅操作简单,而且计算结果也比较精确。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征求意见稿》简单提到我国在交叉持股方面根据持股的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方法,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法,建议在今后的修订中能增加交叉持股的处理操作指南。传统法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持续经营的假设,太过于强调法律形式,但是其计算结果比较准确。随着经济的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市场份额在不断扩大,营业利润也在快速增长,这就要求企业在计算净利润以及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上比较精确,势必要采用传统法。笔者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资本主义市场不断成熟,传统法成为今后的主流方法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