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出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时间:2014-12-16 14: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某公司出售一项专利权,取得收入300000元,应交的营业税为15000元。假设这项专利权的账面余额230000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0000元,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应的己计提减值准备),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
贷:无形资产230000
营业外收入 65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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