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负债7种常见做假账方法(3)
时间:2014-12-31 10:29 来源:中国会计网
2.预提费用长期挂账
有些企业对已预提完毕的预提费用支付时不转销,支付时又重新计入成本费用账户,以达到增加当期费用之目的。
如某汽车制造厂,预提大修理费用时,作:“借:制造费用,贷: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待实际发生时,又作:“借:制造费用,贷: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并未冲销已提足的预提费用金额,这样的结果使企业虚增了制造费用,虚增了生产成本。
3.不预提应预提的费用
有些企业因本期的费用支出较大,为了不影响期末预计利润,则采用“压缩”费用的方法,对按规定应进行预提的费用不预提,以降低过高的成本费用,虚增或虚保当期利润。
五、应付工资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利用工资费用,调节产品成本
企业为了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人为地多列或少列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例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企业应付工资时,发现本年度工资费用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经进一步审查得知,在建工程工资支出60万元计入生产成本。由此而增大了产品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必然会导致当年的利润减少。
2.冒领**
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利用会计部门内部管理不健全,虚列职工姓名,或者使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一致,进行**。
如审计人员在对一空调生产企业审计时发现,工资表中很多人的签章似乎出自一人之手,经盘问出纳人员得知,其利用本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虚列了职工名单,伪造签名后领出现金据为已有。
3.支付利息,计入“应付工资”科目
有些企业支付职工购买本单位债券的利息支出计入应付工资,重复列支费用,虚减当期利润。按照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应支付的利息,每年都应通过计提的方式将应付债券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支付利息时应冲减应付债券。在计提利息时作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的账务处理。但有的企业为了隐瞒利润,一方面在计提债券利息时列入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本企业职工购买的债券利息时,通过“应付工资”重列费用,使已经支付给职工的利息,在“应付债券”贷方挂账。如A企业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100万元,利率为8%,本公司职工购买50万元,当年企业共提利息8万元,列入财务费用。次年2月先支付外单位利息时企业作:“借:应付债券4万元,贷:现金4万元”;将应付本单位职工的债券利息4万元并入当月工资一起作“借:应付工资,贷:现金”的账务处理,然后挤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减少利润4万元。
六、应付福利费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有些企业由于职工福利费开支数额较大,为了多提职工福利费,人为地加大工资总额,在此基础上按固定比例(14%)计提,则职工福利费数额相应地会人为加大。
例如,某企业“应付福利费”账户年年出现红字,支出的要比提取的金额大,一直处于超支的状态,后经一特聘的财务顾问“指点”,该企业采取人为扩大工资总额这个基数,在提取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增大应福利费的提取数的方法,很快红字不见了。由此而造成虚增成本费用,虚减利润的不实结果。
七、其他应付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核算。收到时作:“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待归还时,企业再作“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或逾期未还时,可以转为收入。但有些企业将“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不转入收入处理,偷逃收入,偷逃税款。如某粮食企业销售粮食时,收取麻袋押金,待归还时退还押金,对于逾期未退的,转入收入。但该企业却不结转其他应付款,使其长期挂账,造成收入不实,负债不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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