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与会计处理
时间:2015-06-17 14: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 失。包括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类。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 对于发生的汇兑损失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1)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该项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仍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2)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或借方) 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入当期损益。 (3)按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将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入当期损益 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5.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1)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贷:开发产品等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2)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转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转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6.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按照外币折算的要求,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的当期,将已列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该境外经营相关部分,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果是部分处置境外经营,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