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清查的一般类型及方法
时间:2015-07-06 10:1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实物资产的清查,具体是指对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物资的清查。 盘点仓库物资时,物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盘点正在使用中物资时,有关的物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当参加盘点。盘点时: 首先,应查明实物的名称、规格和型号; 然后,清点其数量,避免重复清点或漏点; 最后,检验其质量,从中发现有无腐烂、变质、毁损等情况,以确定实物的完好程度。由于各种物资的实物形态、体积、堆放方式不尽相同,因而应采用不同的具体清查方法。 实物数量清查的具体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抽查盘点法、技术推算盘点法 ①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法就是逐个点数、过磅或量尺,以确定实有数量。其适用范围较广,大多数物资,都可采用这种方法。 ②抽查盘点法 对量大不便盘点的物资,如包装完整、规格统一、内装量大的材料和标准件等,可按一定比例抽样盘点,以确定全部物资的数量。 ③技术推算盘点法 对于物体笨重、数量多和大量堆积的原材料,如煤炭、化工用盐等,难以逐一清查,可通过测量计算确定其实有数量。 对于物资盘点情况,一般可通过“财产清查盘存表”来集中反映,并可明确经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