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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单位设计加工服装的账务处理

 

  问:我公司为一家服装企业,我公司自己会购买面辅料设计制作样衣,同时有时候也会请别的加工厂为我公司打版、设计制作样衣,对方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开具纸样发票。服装款式确定后,我公司将委托一些厂商进行批量生产,对方收取加工费并开具服装发票。
  请问像我公司这种情况,自己没有生产线,并不生产成衣,只是作几件样衣,成衣的批量生产均是委托加工,那么我公司是否可以将所购面辅料先计入原材料,然后再直接计入费用?纸样、样衣,计入什么科目合适?

  答:由于贵公司的服装均属委托加工,因此外购材料时,应先计入“原材料”科目:
  借:原材料—明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出材料委托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委托外单位打版、设计制作样衣,支付的纸样、样衣费用,计入该产品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