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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错账处理方法的具体运用

  会计错账处理方法的具体运用:

  案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14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产品,价款46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68‚000元,成本价为300‚000元,托收手续尚未办理,已作销售处理。

  分析: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应于办理托收手续之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在该笔业务中,托收手续尚未办理,因此不能作销售处理,暂不入账。该笔业务的处理(非故意行为)可视为错账,虚增利润100‚000元(=400‚000-300‚000),应予调整。

  A:假设该笔错账于2007年5月结账前被发现,可调账(直接冲销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468‚000

  借:库存商品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B:假设该笔错账于2007年5月结账后或2007年12月31日前被发现,又假设当年向投资者按净利润5%的分配利润,可调账如下:

  ①调减当年利润

  借:利润分配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468‚000

  借:库存商品300‚000

  贷:利润分配300‚000

  ②冲减当年多交的所得税33‚000元(=100‚000×33%)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000

  贷:利润分配33‚000

  ③冲减多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00元〈=(100‚000-33‚000)×10%〉

  借:盈余公积6‚700

  贷:利润分配6‚700

  ④冲减向投资者多付的利润3‚350元〈=(100‚000-33‚000)×5%〉

  借:应付利润3‚350

  贷:利润分配3‚350

  C:假设该笔错账于2007年年终决算日后被发现,又假设上年向投资者按净利润5%的分配利润,可调账如下:  ①调减上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468‚000  借:库存商品3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0  ②冲减当年多交的所得税33‚000元(=100‚000×33%)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00  ③冲减多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00元〈=(100‚000-33‚000)×10%〉  借:盈余公积6‚7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700  ④冲减向投资者多付的利润3‚350元〈=(100‚000-33‚000)×5%〉  借:应付利润3‚3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50  在企业会计核算处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账,但其类型及其调账方法主要包括上述几种,这些方法不仅适用于工业企业日常的财务工作错账的调整,同样也适用于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错账时进行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