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时间:2015-07-16 14: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首先必须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1)购入工程用专项物资,并已经验收入库时: 借:工程物资(这里的“工程物资”包括专项物资价格与增值税的总价格) 贷:银行存款 (2)领用专项物资,用于建造仓库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领用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提应支付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7)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已开始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8)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