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帐方法之调查法
时间:2015-07-21 15: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调查法就是查账人员可以通过观察、查询、函证等方式,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利于经营者及时查明问题,判明真相或发现新的查账线索,尤其对于侵占公司财物等舞弊欺诈事件的专案审查,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调查法在实际操作中,又包括多种“子方法”,下面我们一一加以介绍,以方便经营管理者掌握。
1.观察法
查询法是指经营者通过询问的方式,取得必要的资料或证实某个问题的方法。在检查工作中,查账人员对发现的异常现象、可疑问题,都可以向有关知情人或经手人进行查询,了解事实真相。查询可以通过口头查询,也可以通过书面查询。口头查询就是直接找有关人员谈话,从谈话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进行口头查询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4)在进行口头询问时,要作好记录。口头询问结束后,要把记录送给被询问人签字,或请被询问人写出资料,作为查核证据。如果查账人员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以不作记录,但要做到心中有数。 (5)如果有必要,查账人员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或者谈话录音。尤其在发生企业内部人员和外公司勾结的欺诈事件中,可以对外单位人员的谈话进行录音。
(6)严禁管理者逼供,或者做出伤害员工身心健康的行为,更不能要挟、威逼、恐吓。(7)对员工或者外单位人员的谈话记录必须保密,以免今后伤了和气。 书面查询就是将需要查询的问题,用书面提问的形式,请被询问人答复的查询方式。凡是对重要事项的调查,最好用书面提问的方式。例如,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和执行情况的调查。但要注意,这种书面提问的方式可靠性不强,因为书面提问往往受问题性质和被询问人自身情况的限制,有可能不按问题回答,不过,书面查询可以为进一步审查提供线索。
这里必须明确一点:询证函一般都用挂号信件寄出,并将需要查询、核实的内容列一张清单,通知对方核实后予以答复。
例如,企业有时为了鉴别购进货物的质量、性能,需要对货物出具鉴定书,而有时要对书面资料真伪进行鉴定,还有时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等。这些鉴定需要借助一定的外力,光靠查账人员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 鉴定法是查账人员查账的辅助方法,是在采用观察法不能取证时必须使用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