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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如何记账?

  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固定资产。受让的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可暂不考虑,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或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

  (2)支付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

  受让的资产中,除固定资产外,如果还涉及其他非现金资产,则应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固定资产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例:20×1年2月1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出据,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历史成本为120000元,累计折旧为30 000元,清理费用等1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000元。深广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深广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3500

    贷:应收票据 10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