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是从事商业房地产开发的,开发的地块原本有临时电的设备,也就是临电的变电箱;该变电箱的产权不属于我们公司,原有所有权人也不需要该部分设备,遗留在我司所属的开发地块。目前因为项目进入到尾声,已经接通了正式用电。原有箱变需要出售给废旧物品收购的企业。该业务我司会计核算方面应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二)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四、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的资产,应作为盘盈资产,鉴于上述配电箱属于废旧物品,作为废品处置,已不属于固定资产,应作为盘盈材料,按残料价值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存货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3)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