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证核对的其他注意事项
时间:2016-01-18 15: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证证核对的其他事项如下所示:
除结账和更改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在核对凭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如发现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检查其原因,是否为虚记该项业务的问题。例如,付款凭证后未附原始凭证,应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属于凭空付款进行贪污的问题。
汇总记账凭证是根据一定暑期内的记账凭证,按照一定标准汇总编制,并用以登记总分类账的记账凭证。所以,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关系。通过二者核对,可发现有无不相符或在此环节进行舞弊的问题。如在编制汇总付款凭证时,进行多汇总,即汇总付款凭证上的金额大于各付款凭证的合计数从而贪污其差额。
科目汇总表也称记账凭证汇总表,它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列示有关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并据以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汇总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也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关系,在编制科目汇总表时,也可能出现或多或少的会计错弊,所以也应将二者进行核对以查证有无会计错弊。
进行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的核对,基本上是按照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根据已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编制,然后将查证人员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与原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相对照,检查其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一般说明被查单位在这个环节存在会计错弊。
进行证证核对,不是盲目地核对,而是在审阅某账户或其他会计资料时发现了疑点或线索,或者为了搞清某些问题而对特定科目的账簿进行核对。如进行“库存商品” 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的核对,一般是根据查证工作方案中有关要查证产品销售是否真实、合理、正确的内容或其他查证过程中发现被查单位有隐瞒销售收入问题的疑点后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