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时间:2016-02-22 09: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公允价值下降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五)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贷: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