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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

  1、 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2、 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第一个公式中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第二个公式中,如果库存商品按照成本价核算,两个公式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同的。

  公式分解如下: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即: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销售成本)+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成本

  这样由于销售单价与销售成本之间存在差异而造成两个公式会有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