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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等科目;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等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等科目。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中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所属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