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核算成本暂估修改方法
时间:2016-05-10 17: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不同情形下如何修改暂估方式 如果“月初回冲”暂估方式下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系统默认的是暂估方式是“月初回冲”,建账套时按照默认设置了。 一两个月后,发现操作不方便,可否修改? 1、启用账套的时候,有“期初采购入库单”: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核算模块期初记账后,马上就产生了“期初采购入库单”的红字回冲单。在新的单据已经记账情况下,若要修改暂估方式,则只能取消单据记账,删除新的单据,取消核算模块期初记账。 2、启用账套的时候,没有“期初采购入库单”: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取消单据记账到最初的月份,修改暂估方式后,再重新记账,制单、结账。 3、年度结转后,可否修改暂估方式: 如果上年度没有遗留的暂估业务,则年度结转后,可以修改暂估方式;如果上年度有遗留的暂估业务,则不能修改暂估方式。 注意: 千万不可以上年有暂估业务,建立新的年度账后,先修改暂估方式为“单到回冲”,再做年度结转。这样年度结账后,会先按照月初回冲产生红字回冲单,发票到后“暂估成本处理”,又会产生一张红字回冲单,对于上年度的一次暂估业务,产生了两次红冲,数据出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