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应如何调整?(2)
时间:2016-05-23 16: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案例分析1:某企业税务稽查后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析]
(1)案情介绍 税务机关2014年5月对某纳税人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3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 调整上年利润时: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500 [案例分析2:税务稽查某企业以前年度边角料隐瞒销售收入的账务调整分析] (1)案情介绍 2014年4月,某税务机关在对2013年所得税检查中,发现某企业一项非正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经查证为该企业出售下脚料的业务,共计936000元,税务机关责令该企业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滞纳金和罚款等。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率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 2014年调整补缴的增值税并结转下脚料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93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936000÷(117%)×17%〕 因该企业下脚料没有单独核算,均已计入产品成本,因此不需要结转成本。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以后单独核算下脚料的成本,并在出售时与收入同时结转。假设该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适用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企业当年纳税调增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万元(230-1500×15%)。2014年稽查以上下脚料,增加当年销售收入80万元,2013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080)×15%=237(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可全额扣除。则该企业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80-5=7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广告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转回。2013年企业已将5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即: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50000×25%) 贷:所得税费用12500 则2014年应调整2013年广告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补交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87500(750000×25%) 2014年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 应交所得税187500 贷:银行存款323500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00(800000-2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0000 (三)增值税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和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具体调整技巧如下: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方余额1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款余额表示当月应缴纳税款10万元。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11万元。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先冲减留抵税额10万元。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8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8万元 ——未交增值税2万元 先冲抵留抵税额8万元,再补缴税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