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现金日记账的对账?
时间:2016-07-06 16: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1)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收付款凭证核对。 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完全一致。核对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的方法更正,确保账证完全一致。 (2)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分类账的核对。 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账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由于两个账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账的,所以难免发生差错。 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账会计进行核对。平时要经常核对两账的余额,每月终了结账后,总分类账各个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定要将总分类账中现金本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账的本月收入(借方)合计数、本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账账之间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账账相符。 (3)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的核对。 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一般是通过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法查对,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账的付款凭证金额-未记账的收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账账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清查完毕,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其格式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