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格与实际价格不同怎样调账?
时间:2016-07-07 14: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甲公司月末有一批材料发票未到,暂时按估价计入成本(采用实际价格计算成本),次月该项材料的发票收到,但是与估算的成本价格不同,请问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 暂估材料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1)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实际结算凭证到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并且根据新价格计算应该计入成本的金额,将其与原转入成本的差额进行处理: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红字或蓝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