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税款申报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2021-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月份 | 放假时间 | 申报纳税期限 |
1月 | 1月1日至3日 | 1月19日 |
2月 | 2月1日至6日 | 2月23日 |
3月 | 3月15日 | |
4月 | 4月3日至5日 | 4月20日 |
5月 | 5月1日至4日 | 5月19日 |
6月 | 6月3日至5日 | 6月20日 |
7月 | 7月15日 | |
8月 | 8月15日 | |
9月 | 9月10至12日 | 9月20日 |
10月 | 10月1日至7日 | 10月25日 |
11月 | 11月15日 | |
12月 | 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