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局网站11月4日发布工作介绍,说明如何围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分类监督,并将系统预警与人工核查结合。该文介绍监管实践,没有公布一项新的全国性办理规则。
按照资金风险安排监督重点
监管局将资金用途、规模和既往问题等纳入分类判断,对涉农、教育、防灾减灾等重点资金按月研判,一般性经费则实行常规筛查。发现的问题进入季度台账,记录整改办法及完成期限,持续跟踪处理进展。
预警后仍需核对支出证据
核查同时比较财政支付凭证、主管部门记录、实施单位支出资料和项目实际工作量,关注款项最终去向以及支出的真实依据。对执行进度偏慢的项目,还需与主管部门分析原因,不能只凭支出比例判断成效。
数字系统提供疑点线索后,监管人员继续调取资料确认事实,并把处理结果用于完善预警规则。因此,预警是进一步核验的起点,不能直接替代问题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