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建金〔2024〕3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门户网站公开披露。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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