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增值税票已到核销期怎么处理

来源: 2010-05-06 23:10

  【问题】

  我公司现发现遗失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1份,现已到期核销。请问该如何处理?

  【解答】

  您企业遗失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挂失:

   (1)《普通发票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或《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市级以上报刊的刊登发票(发票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

  (3)遗失证明的材料;

  (4)《发票领购簿》;

  (5)《发票缴销登记表》另外,如属于已报案的被盗发票必须提供报案证明材料,属于购货方遗失发票的必须附送购货方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交旧时需提交的资料:(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增值税普通发票明细表》(盖公章)(因税控机经过维修不能打印此表的,应提供发票记帐联或记帐联复印件及维修登记表)或未用完的空白发票。;有作废发票的应提供作废发票清单和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还需提供对应蓝字发票原件或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退货证明;《发票统一领购簿》;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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