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抵扣增值税销项的问题

来源: 2010-05-10 11:34

  咨询描述:我单位收到武汉铁路局的货票,有运输号码,有发站,到站,有运费有铁建基金,有发票号码,有单位印章,问这样的货票能否抵扣,抵扣税率是多少?

  解答内容: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二款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八条 :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因此,上述法规对运输费用允许扣除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包括铁路运费),请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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