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受赠房产出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来源: 2010-05-19 15:37

  【问题】

  我刚出售了一套房产是父母无偿赠送的。现在申报缴纳个税是按照核定征收还是查实征收,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个人转让的属于该文件第一条规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情形的,个人在转让时如能完整、准确地提供转让房屋的成本和费用凭据的,按照转让收入扣除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和转让、受赠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成本费用凭据的,转让住宅按照转让收入乘以1%的附征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住宅按照转让收入乘以2%的附征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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