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生态回复专项资金怎么提取

来源: 2011-01-10 13:33

  【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请问对于化工企业,专项资金应如何提取?

  【解答】

  具体专项资金的提取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行业是否提取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首先国家要立法制订具体法规,之后税务机关才能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具体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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