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部分自用电是否交增值税

来源: 2011-03-22 11:02

  【问题】

  发电厂生产的电部分自用,自用部分是否交增值税?在计算所得税时,自用电部分如何计算?这里所说的自用电,指的是发电厂本身的设备运转所用电,办公楼照明所用电。

  【解答】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因此,若发电厂生产的电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自用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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