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电费保证金逾期未退是否要缴增值税

来源: 2011-03-22 11:02

  【问题】

  我是一家供电企业的财务人员。近日,公司有一笔逾期未退还的保证金。请问,这笔逾期未退还的保证金是否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解答】

  逾期未退还的保证金应并入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三条规定,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