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何缴纳增值税

来源: 2011-03-23 22:46

  【问题】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以后接受捐赠取得了一个固定资产,当时销售方是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视同销售缴纳的税款,给我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现在我公司想用这个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请问我公司如何缴纳税款?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视同销售货物。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你公司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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