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产品用于哪方面需视同销售

来源: 2011-11-22 11:57

  【问题】

  我公司将自己开发的商品房转为出租,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吗?

  【解答】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将自己开发的商品房转为出租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