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贴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 2012-05-22 11:33

  【问】2009年1月1日,A企业为建设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8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6%。当年12月31日,A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800万元给予A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48万元,分2次支付。2010年1月15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20万元到账。2010年7月1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28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2010年1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递延收益200000

  2010年7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280000

    贷:递延收益280000

  ③ 2010年7月1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

  自2010年7月1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递延收益4000

    贷:营业外收入4000

  (其他分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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