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企业何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来源: 2012-05-30 10:21

  【问】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间是何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售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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