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的概念
指的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遵循的具体处理方法和具体原则。
2.会计政策与一般会计原则的区别。
3.会计政策变更的界定
(1)原则:只有同一业务前后政策的不一致才可以认定为会计政策变更。
(2)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①与以前有本质区别的全新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②初次发生的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③的确是同一业务前后所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但这一业务不是重要业务,按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不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
4.会计政策的变更条件
(1)强制更改
即: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更改。
(2)主动更改
即:如果会计政策的变更可以使会计信息变得更相关、更可靠,会计人员可自主地修改会计政策。
5.会计处理方法的分类及选择标准
(1)追溯调整法
该方法的思路是:视同该业务从一开始就是用的新政策,并依此思路将以前政策下的所有会计核算指标进行“翻新”。
(2)未来适用法
该方法的思路是:新的会计政策仅适用于当期及以后各期业务,对以前的业务无需调整至新会计政策口径。
(3)两种方法的选择
①企业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国家如果明确规定了政策衔接方法的则照规定去作即可;
B.国家未作明确规定的,按追溯调整法来处理。
②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以提供更相关更可靠会计信息的,按追溯调整法处理。
③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何种情况都只能用未来适用法。
6.追溯调整法的会计处理程序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
所谓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是指假设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政策,据此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此调整不包括对已分配过的利润或股利的调整。
此数据的取得须经过五个步骤:
①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②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③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只有在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时,才需考虑所得税影响。
第一:所得税核算方法是:纳税影响会计法;
第二:基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产生了新的时间性差异。
这是因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会计行为而不是税务行为,不会影响到应交所得税,这样能影响到“所得税”的就只有“递延税款”了,而“递延税款”的出现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纳税影响会计法,二是时间性差异。
④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⑤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具体处理程序见表12“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比较”。 (表略)
(3)调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①调整政策变更当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②调整政策变更当年利润表的上年数。
(4)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例解1」
A公司98年初开始对某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原价为100万元,无残值,会计上采用4年期直线法折旧,税务上按5年期直线法口径认定折旧费用。2000年1月1日起会计上改用4年期年数总合法计提折旧。该企业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处理,所得税率为30%,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5%,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公益金按净利润的5%提取。
根据以上资料,按追溯调整法作出折旧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解析」
1.新旧政策下的折旧对比表(见表2)
2.折旧政策更改所造成的影响(见表3)
3.调整分录
(1)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
递延税款 6
贷:累计折旧 20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前两年少提的营业费用20
贷:累计折旧 20
1.会计政策的概念
指的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遵循的具体处理方法和具体原则。
2.会计政策与一般会计原则的区别。
3.会计政策变更的界定
(1)原则:只有同一业务前后政策的不一致才可以认定为会计政策变更。
(2)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①与以前有本质区别的全新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②初次发生的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③的确是同一业务前后所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但这一业务不是重要业务,按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不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
4.会计政策的变更条件
(1)强制更改
即: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更改。
(2)主动更改
即:如果会计政策的变更可以使会计信息变得更相关、更可靠,会计人员可自主地修改会计政策。
5.会计处理方法的分类及选择标准
(1)追溯调整法
该方法的思路是:视同该业务从一开始就是用的新政策,并依此思路将以前政策下的所有会计核算指标进行“翻新”。
(2)未来适用法
该方法的思路是:新的会计政策仅适用于当期及以后各期业务,对以前的业务无需调整至新会计政策口径。
(3)两种方法的选择
①企业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国家如果明确规定了政策衔接方法的则照规定去作即可;
B.国家未作明确规定的,按追溯调整法来处理。
②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以提供更相关更可靠会计信息的,按追溯调整法处理。
③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何种情况都只能用未来适用法。
6.追溯调整法的会计处理程序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
所谓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是指假设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政策,据此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此调整不包括对已分配过的利润或股利的调整。
此数据的取得须经过五个步骤:
①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②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③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只有在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时,才需考虑所得税影响。
第一:所得税核算方法是:纳税影响会计法;
第二:基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产生了新的时间性差异。
这是因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会计行为而不是税务行为,不会影响到应交所得税,这样能影响到“所得税”的就只有“递延税款”了,而“递延税款”的出现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纳税影响会计法,二是时间性差异。
④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⑤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具体处理程序见表12“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比较”。 (表略)
(3)调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①调整政策变更当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②调整政策变更当年利润表的上年数。
(4)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例解1」
A公司98年初开始对某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原价为100万元,无残值,会计上采用4年期直线法折旧,税务上按5年期直线法口径认定折旧费用。2000年1月1日起会计上改用4年期年数总合法计提折旧。该企业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处理,所得税率为30%,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5%,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公益金按净利润的5%提取。
根据以上资料,按追溯调整法作出折旧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解析」
1.新旧政策下的折旧对比表(见表2)
2.折旧政策更改所造成的影响(见表3)
3.调整分录
(1)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
递延税款 6
贷:累计折旧 20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前两年少提的营业费用20
贷:累计折旧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