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月收入不到2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4-09-12 09:52

 问: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月收入不到2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合伙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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